2015年6月12日和10月30日,甘在喜先后违规为其子操办20岁生日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00元,为其妻操办50岁生日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5000元,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。2015年12月,大竹县纪委给予甘在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文章来源: 四川路航 发布时间: 2016-06-06 14:46:47
2015年6月12日和10月30日,甘在喜先后违规为其子操办20岁生日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00元,为其妻操办50岁生日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5000元,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。2015年12月,大竹县纪委给予甘在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